贵州钢管脚手架搭设、验收、及拆除方法
技术要求 钢管脚手架所用材料须符合下列要求:
1.钢管外径应为 48~51mm,壁厚 3~3.5mm,长度以 2.1~2.8m 和 4~6.5m 为宜,有严重锈蚀、弯曲、裂纹、损坏的不得使用。
2.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,凡脆裂、变形、滑丝的不得使用。
3.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 2~3mm 的 3 号钢钢板,以长度 1.4~3.6m、宽度 23~25cm、肋高 5cm 为宜,两端应有连接装置,板面有防滑孔,凡有裂纹、扭曲的不得使用。
4.脚手架的立杆、大小横杆的间距根据脚手架的使用情况具体确定,但不得超过以下值:脚手架的立杆、大小横杆的间距根据脚手架的使用情况具体确定,但不得超过以下值: 脚手架的立杆 横向立杆 纵向立杆 大横杆 小横杆 小横杆挑出的悬臂长 1.5m 2.0m 1.2m 1.5m 0.45m。
5.斜道板、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 1:3,宽度不得小于 1.5m。 斜道板、 斜道板。
6.木架杆:铁丝用 8#
三、搭设
(一)贵州钢管搭设前的准备
1.技术人员要对脚手架搭设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技术、安全交底,未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参与搭设作业;脚手架搭设人员须熟悉脚手架的设计内容。
2.对钢管、扣件、脚手板、爬梯、安全网等材料的质量、数量进行清点、检查、验收,确保满足设计要求,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,材料不齐时不得搭设,不同材质、不同规格的材料、构配件不得在同一脚手架上使用。
3.清除搭设场地的杂物,在高边坡下搭设时,应先检查边坡的稳定情况,对边坡上的危石进行处理,并设专人警戒。
4.根据脚手架的搭设高度、搭设场地地基情况,对脚手架基础进行处理,确认合格后按设计要求放线定位。
5.对参与脚手架搭设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体状况要进行确认, 凡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 员不得从事脚手架的搭设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。
(二)贵州钢管搭设要求
1.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经过审批的方案和现场交底的要求进行,严禁偷工减料,严格遵守搭设工艺,不得将变形或校正过的材料作为立杆。
2.脚手架搭设过程中,现场须有熟练的技术人员带班指导,并有安全员跟班检查监督。
3.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严禁上下交叉作业。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材料、配件、工具传递和使用安全,并根据现场情况在交通道口、作业部位上下方设安全哨监护。
4.脚手架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,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(锚固点等)以上两步。
5.脚手架搭设中,跳板、护栏、连墙件(锚固、揽风等)、安全网、交通梯等必须同时跟进。
(三)贵州钢管技术要求
1.脚手架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构架尺寸的同时,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:
(1)构架结构稳定,构架单元不缺基本的稳定构造杆部件;整体按规定设置斜杆、剪刀撑、 连墙件或撑、拉、提件;在通道、洞口以及其它需要加大尺寸(高度、跨度)或承受超规定 荷载的部位,根据需要设置加强杆件或构造。
(2)联结节点可靠,杆件相交位置符合节点构造规定;联结件的安装和紧固力符合要求。
(3)脚手架钢管按设计要求进行搭接或对接,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 100mm,搭接时应采用不少于 2 个旋转扣件固定,无设计说明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50cm (模板支撑架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)。
2.基础(地)和拉撑承受结构
(1)脚手架立杆的基础(地)应平整夯实,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,设于坑边或台上 时,立杆距坑、台的边缘不得小于 1 米,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,否则应 做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。
(2)脚手架立杆之下不平整、坚实或为斜面时,须设置垫座或垫板。
(3) 脚手架的连墙点(锚固点)、撑拉点和悬空挂(吊)点必须设置在能可靠地承受撑拉荷载的结构部位,必要时须进行结构验算,设置尽量不能影响后续施工,以防在后续施工 中被人为拆除。
3.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:
(1)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 180mm;
(2)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;
(3)空斗砖墙、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;
(4)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 M1.0 的砖墙。
4.贵州钢管安全防护
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,防止架上的物件发生滚落、滑落,防止 发生人员坠落、滑倒、物体打击等。
(1)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;对尚未形成或已失 去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;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, 应设安全带母线或挂设安全网;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,禁止投掷。
(2)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铺满并绑扎牢固,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,脚手板与墙面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 20cm;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,可采用立 网、护栏、跳板防护。
(3)脚手架外侧临空(街)面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安全立网、竹跳板、蓬布等完全封闭,临空(街)面视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通道,并搭设防护棚。
(4)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棚;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的出入口 应设踏步和护栏;脚手架的爬梯踏步在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,爬梯须设置扶手。
(三)贵州钢管材料要求
1.钢管外径应为 48~51mm,壁厚 3~3.5mm,长度以 4~6.5m 和 2.1~2.8m 为宜,有严重锈蚀、弯曲、裂纹、损坏的不得使用。
2.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,凡脆裂、变形、滑丝的不得使用。
3.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 2~3mm 的 3 号钢钢板,以长度 1.4~3.6m、宽度 23~25cm、肋高 5cm 为宜,两端应有连接装置,板面有防滑孔,凡有裂纹、扭曲的不得使用。
4.铁丝:8#~10#铁丝。
5.软梯用的绳子:麻绳或棕绳,直径 ф30 以上,承载力满足要求。
6.严禁使用木架杆和木脚手板。
四、贵州钢管方案审查与搭设验收
(一)方案审查
1.施工单位编写完方案后内部进行审核确认,合格后报监理或业主进行审查确认。
2.火炬作业等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必须要经过业主安全部门批准。
(二)搭设验收
1.脚手架搭设完毕,架设作业班组首先按施工要求先进行全面自检,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,并办理《脚手架使用许可证》,验收人员对验收结论要签字认可。
2.脚手架验收应随施工进度进行,实行工序验收制度。脚手架的搭设分单元进行的,单元中每道工序完工后,必须经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检查验收,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和下一单元施工。25 米以上的脚手架,应在搭设过程中随进度分段验收。
3.由业主、监理提供设计的脚手架和报请施工监理审批的脚手架,验收时必须请业主,监理派人参加验收,并对验收结论签字认可。
4.脚手架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定为依据,验收的主要内容有:
(1)脚手架的材料,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。
(2)脚手架的布置、立杆、横杆、剪刀撑、斜撑、间距,立杆垂直度等的偏差是否满足设计,规范要求。
(3)各杆件搭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,是否满足安全可靠要求。
(4)大型脚手架的避雷、接地等安全防护、保险装置是否有效。
(5)脚手架的基础处理、埋设是否正确和安全可靠。
(6)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。
|